為提倡全民運動,並選拔優秀選手及教練代表台北市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劍道種類,爭取最高榮譽,特訂定本計畫。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9年 1 月31日北市體全字第10930073866號函。
選拔時間
109年5月02日 (星期六)
08:00 開始報到 / 09:00 選拔開始 / 15:00 選拔會議 / 16:00 公告選手
地點/地址
臺北體育館7樓 /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七樓
選拔時間
109年5月02日 (星期六)
08:00 開始報到 / 09:00 選拔開始 / 15:00 選拔會議 / 16:00 公告選手
地點/地址
臺北體育館7樓 /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七樓
其他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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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全民運動會
> 109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
> 中華民國109年全民運動會劍道競賽技術手冊
109年全民運動會 - 台北市代表隊選拔
> 109年全民運臺北市代表隊選訓賽輔獎實施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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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隊選拔繳交文件
> 選手報名繳交文件一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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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單位
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體育局
承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劍道協會
協辦單位:臺北體育館
核准字號:北市體全字第10930073866號
承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劍道協會
協辦單位:臺北體育館
核准字號:北市體全字第10930073866號
大會職員
名譽會長:柯文哲
大會會長:李再立
顧問:許弘哲、王世堅、周威佑、何志偉、阮昭雄、張新傳、黃俊人、鄭延文、許介白、顏坤煌、陳信寰、陳池旺、林淑興、林炳南、邱國徽、袁俊麒、余宗仁、楊漢琛。
榮譽理事長:曾育仁
理事長:廖錦輝
理事:邱弘博、何明華、楊正裕、吳健文、吳皓晨、廖哲賢、范揚揚、陳盈中、林鳳山、陳美惠、謝清祥、林孝忠、蔡厚傑、廖正毓。
監事:張世岡、許明得、徐幸光、楊銘芳、賀道弘。
總幹事:陳世涵
副總幹事:徐幸光
主任委員:邱弘博
裁判長:何明華
副裁判長:林炳南
裁判組長:吳健文
裁判員:吳皓晨、謝清祥、陳長富、蘇耿賢、周群堯、牛惠生。
總務組:張世岡、賀道弘。
裁判組:楊銘芳
競賽組:李明彥、廖詩晨。
記錄組:許明得、侯詔銘、陳榮財、張瑞彩。
公關組:徐幸光
財務組:沈素華、陳美惠
醫務組:黃慧玲
攝影組:侯詔銘
名譽會長:柯文哲
大會會長:李再立
顧問:許弘哲、王世堅、周威佑、何志偉、阮昭雄、張新傳、黃俊人、鄭延文、許介白、顏坤煌、陳信寰、陳池旺、林淑興、林炳南、邱國徽、袁俊麒、余宗仁、楊漢琛。
榮譽理事長:曾育仁
理事長:廖錦輝
理事:邱弘博、何明華、楊正裕、吳健文、吳皓晨、廖哲賢、范揚揚、陳盈中、林鳳山、陳美惠、謝清祥、林孝忠、蔡厚傑、廖正毓。
監事:張世岡、許明得、徐幸光、楊銘芳、賀道弘。
總幹事:陳世涵
副總幹事:徐幸光
主任委員:邱弘博
裁判長:何明華
副裁判長:林炳南
裁判組長:吳健文
裁判員:吳皓晨、謝清祥、陳長富、蘇耿賢、周群堯、牛惠生。
總務組:張世岡、賀道弘。
裁判組:楊銘芳
競賽組:李明彥、廖詩晨。
記錄組:許明得、侯詔銘、陳榮財、張瑞彩。
公關組:徐幸光
財務組:沈素華、陳美惠
醫務組:黃慧玲
攝影組:侯詔銘
報名選拔 - 4/17 (五) 21:00 截止
報名流程
(1) 即日起至109年4月17日(五) 21:00 前填寫此線上表單,並提供真實資料。在填寫表單後,請於4/28日前繳交報名文件,詳細繳交資訊,請見下方「報名文件/陪同者登記 - 4/28 (二) 繳交」欄位內標註。
(2) 報名項目為劍道競賽 - 男子個人組 / 女子個人組。
(3) 免費報名。
報名資格 - 選手
(1) 需設籍臺北市連續滿三年以上,其設籍期間計算以全民運動會註冊日(109年6月4日)為準,戶籍需在106年6月5日就設於臺北市直至至今。
(2) 年齡依各運動種類技術手冊規定辦理,凡未滿20歲選手,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。
選手教練
(1) 各選手報名時需提供指導教練名稱,該指導教練需持有合格「C級或丙級以上教練證照」,發證單位不限北市。
(1) 即日起至109年4月17日(五) 21:00 前填寫此線上表單,並提供真實資料。在填寫表單後,請於4/28日前繳交報名文件,詳細繳交資訊,請見下方「報名文件/陪同者登記 - 4/28 (二) 繳交」欄位內標註。
(2) 報名項目為劍道競賽 - 男子個人組 / 女子個人組。
(3) 免費報名。
報名資格 - 選手
(1) 需設籍臺北市連續滿三年以上,其設籍期間計算以全民運動會註冊日(109年6月4日)為準,戶籍需在106年6月5日就設於臺北市直至至今。
(2) 年齡依各運動種類技術手冊規定辦理,凡未滿20歲選手,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。
選手教練
(1) 各選手報名時需提供指導教練名稱,該指導教練需持有合格「C級或丙級以上教練證照」,發證單位不限北市。
報名文件/陪同者登記 - 4/28 (二) 繳交
報名繳交文件
因比賽報名需求,報名選手需繳交報名文件:戶籍謄本正本、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、選手半身照、選手指導教練確認單,以供本會進行政府作業流程。
(1) 戶籍謄本正本 乙份
請申請109年4月3日以後核發 (謄本右上角列印日期),戶籍謄本「記事」欄不可省略。不方便跑戶政的選手們,可於7-11ibon持自然人憑證,申請謄本後收件地址可填寫本會。
> 超商流程圖文解說
繳交方式: 4月28日前將正本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會, 或於5月2日選拔當天報到繳交。若選拔當天未符合戶籍規定,須於選拔當日簽寫切結書,建議4/28前未送達者,可先提供謄本照片予本會先行審查是否合格,若合格者可在於5月2日當天報到時繳交。
(2) 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 乙份
填寫由全民運動會籌備會製發之「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」,繳交列印文件乙份,未依規定繳交者由籌備會主動取消報名資格。未滿20歲者,應徵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,但未滿20歲人已結婚者,不在此限。
> 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
繳交方式:請列印後填寫,需選手與教練親自簽名,4月28日前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會, 或於5月2日選拔當天報到時繳交。
(3) 選手指導教練確認單/自動放棄切結書 二擇一填寫
若選手有指導教練,需填寫「指導教練確認單」,可提供啓蒙教練、階段教練、現任教練填寫,每位教練需提供C級以上合格教練證號,在全運會中比賽獲獎指導教練可獲得獎勵金。
若選手無指導教練,需填寫「指導教練確認單自動放棄切結書」。
> 指導教練確認單
> 自動放棄切結書
繳交方式: 請列印後填寫,需選手與教練親自簽名(自願放棄切結書只需選手簽名),4月28日前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會, 或於5月2日選拔當天報到時繳交。
(4) 選手半身照 乙份
報名應依照網路報名系統規定辦理,需繳交最近3個月內之「2吋彩色半身照片」電子檔 (JPG檔)一張,供本會填寫全運會報名使用,以及全民運動會籌備會製發職員證及選手證。
繳交方式:以電子郵件寄至本會信箱 [email protected]
陪同者登記
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(新冠肺炎 COVID-19) 疫情防疫工作,保障來館(臺北體育館)民眾健康安全,除選手(31人)、裁判、教練與工作人員(32人)之外 ,選手的陪同者須於4/28中午12點前填寫登記表單,每位選手限登記一名陪同者,若無陪同者可不登記。
為完整掌握防疫資訊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、第15條、第19條相關規定請入館民眾配合個資登錄,請填寫正確詳細完整之姓名、電話、地址等身份相關資訊及相關旅遊史等詳細資料,造成不便處敬請見諒。
陪同者登記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P3NjmPjN6RREHifx8
(選手/裁判/教練/工作人員不用填寫,本會已將資料登記)
因比賽報名需求,報名選手需繳交報名文件:戶籍謄本正本、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、選手半身照、選手指導教練確認單,以供本會進行政府作業流程。
(1) 戶籍謄本正本 乙份
請申請109年4月3日以後核發 (謄本右上角列印日期),戶籍謄本「記事」欄不可省略。不方便跑戶政的選手們,可於7-11ibon持自然人憑證,申請謄本後收件地址可填寫本會。
> 超商流程圖文解說
繳交方式: 4月28日前將正本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會, 或於5月2日選拔當天報到繳交。若選拔當天未符合戶籍規定,須於選拔當日簽寫切結書,建議4/28前未送達者,可先提供謄本照片予本會先行審查是否合格,若合格者可在於5月2日當天報到時繳交。
(2) 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 乙份
填寫由全民運動會籌備會製發之「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」,繳交列印文件乙份,未依規定繳交者由籌備會主動取消報名資格。未滿20歲者,應徵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,但未滿20歲人已結婚者,不在此限。
> 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
繳交方式:請列印後填寫,需選手與教練親自簽名,4月28日前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會, 或於5月2日選拔當天報到時繳交。
(3) 選手指導教練確認單/自動放棄切結書 二擇一填寫
若選手有指導教練,需填寫「指導教練確認單」,可提供啓蒙教練、階段教練、現任教練填寫,每位教練需提供C級以上合格教練證號,在全運會中比賽獲獎指導教練可獲得獎勵金。
若選手無指導教練,需填寫「指導教練確認單自動放棄切結書」。
> 指導教練確認單
> 自動放棄切結書
繳交方式: 請列印後填寫,需選手與教練親自簽名(自願放棄切結書只需選手簽名),4月28日前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會, 或於5月2日選拔當天報到時繳交。
(4) 選手半身照 乙份
報名應依照網路報名系統規定辦理,需繳交最近3個月內之「2吋彩色半身照片」電子檔 (JPG檔)一張,供本會填寫全運會報名使用,以及全民運動會籌備會製發職員證及選手證。
繳交方式:以電子郵件寄至本會信箱 [email protected]
陪同者登記
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(新冠肺炎 COVID-19) 疫情防疫工作,保障來館(臺北體育館)民眾健康安全,除選手(31人)、裁判、教練與工作人員(32人)之外 ,選手的陪同者須於4/28中午12點前填寫登記表單,每位選手限登記一名陪同者,若無陪同者可不登記。
為完整掌握防疫資訊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、第15條、第19條相關規定請入館民眾配合個資登錄,請填寫正確詳細完整之姓名、電話、地址等身份相關資訊及相關旅遊史等詳細資料,造成不便處敬請見諒。
陪同者登記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P3NjmPjN6RREHifx8
(選手/裁判/教練/工作人員不用填寫,本會已將資料登記)
進行選拔 - 5/02 (六) 08:00 報到
08:00 開始報到
● 選手報到:簽到、繳交選拔資料及竹劍過磅檢查。
選手報到時繳交的資料如下:
(1) 戶籍謄本正本。
(2) 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正本。
(3) 選手指導教練確認單 或 自動放棄切結書正本。
(4) 選手照片
● 竹劍過磅檢查
● 選手報到:簽到、繳交選拔資料及竹劍過磅檢查。
選手報到時繳交的資料如下:
(1) 戶籍謄本正本。
(2) 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正本。
(3) 選手指導教練確認單 或 自動放棄切結書正本。
(4) 選手照片
● 竹劍過磅檢查
比賽竹劍 |
類型 |
長度 |
重量 |
劍尖直徑 |
尺寸建議 |
單刀 |
高中生男 |
< 117cm |
> 480g |
> 26mm |
#38 |
單刀 |
高中生女 |
< 117cm |
> 420g |
> 25mm |
#38 |
單刀 |
一般成年男 |
< 120cm |
> 510g |
> 26mm |
#39 |
單刀 |
一般成年女 |
< 120cm |
> 440g |
> 25mm |
#39 |
雙刀(大刀) |
一般成年男 |
< 114cm |
> 440g |
>25mm |
#37 |
雙刀(大刀) |
一般成年女 |
< 114cm |
> 400g |
> 24mm |
#37 |
雙刀(小刀) |
一般成年男 |
< 62cm |
280-300g |
> 24mm |
- |
雙刀(小刀) |
一般成年女 |
< 62cm |
250-280g |
> 24mm |
- |
08:30 裁判會議
09:00 開幕典禮
典禮開始、主席致詞、來賓致詞、裁判長宣佈比賽規則、運動員宣誓、禮成。
注意事項
(1) 選拔時需著正式劍道服、戴名牌袋、使用合格比賽竹劍。
(2) 選拔採「雙敗淘汰制」,比賽時間四分鐘,勝負三次,延長賽不計時勝負一次,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(3) 於當日15:00開始進行選拔會議,會議後公佈錄取選手名單。
(4) 除須攜帶劍道比賽私人用品之外,需另配合政府防疫政策,配戴口罩、進出測量體溫、實名登記(需攜帶身分證件)、動線管制等。
09:00 開幕典禮
典禮開始、主席致詞、來賓致詞、裁判長宣佈比賽規則、運動員宣誓、禮成。
注意事項
(1) 選拔時需著正式劍道服、戴名牌袋、使用合格比賽竹劍。
(2) 選拔採「雙敗淘汰制」,比賽時間四分鐘,勝負三次,延長賽不計時勝負一次,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(3) 於當日15:00開始進行選拔會議,會議後公佈錄取選手名單。
(4) 除須攜帶劍道比賽私人用品之外,需另配合政府防疫政策,配戴口罩、進出測量體溫、實名登記(需攜帶身分證件)、動線管制等。
進行選拔 - 5/02 (六) 09:20-11:00 女子組選拔
競賽辦法
(一) 比賽項目:劍道競賽 - 女子個人賽
(二) 比賽制度及規則:依國際劍道聯盟比賽規則辦理
(三) 比賽人數:12人
(四) 比賽服裝:著正式劍道服、戴名牌袋、使用合格比賽竹劍。
選拔賽程
女子選手共12人,賽程共23場,另加6場循環賽。比賽採雙淘汰制,比賽時間四分鐘,勝負三次,延長賽不計時勝負一次,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(一) 比賽項目:劍道競賽 - 女子個人賽
(二) 比賽制度及規則:依國際劍道聯盟比賽規則辦理
(三) 比賽人數:12人
(四) 比賽服裝:著正式劍道服、戴名牌袋、使用合格比賽竹劍。
選拔賽程
女子選手共12人,賽程共23場,另加6場循環賽。比賽採雙淘汰制,比賽時間四分鐘,勝負三次,延長賽不計時勝負一次,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賽程 01|張菱彩 vs 林香芸
賽程 02|賴曉茵 vs 廖羿綺 賽程 03|賴尹涓 vs 林瀅馨 賽程 04|鄭伊廷 vs 吳昀庭 賽程 05|賽程1勝 vs 王新惠 賽程 06|賽程2勝 vs 李雅玲 賽程 07|賽程3勝 vs 簡瑩珊 賽程 08|賽程4勝 vs 蘇郁秀 賽程 09|賽程5敗 vs 賽程2敗 賽程 10|賽程1敗 vs 賽程6敗 賽程 11|賽程3敗 vs 賽程8敗 |
賽程 12|賽程4敗 vs 賽程7敗
賽程 13|賽程5勝 vs 賽程6勝 賽程 14|賽程7勝 vs 賽程8勝 賽程 15|賽程9勝 vs 賽程10勝 賽程 16|賽程11勝 vs 賽程12勝 賽程 17|賽程15勝 vs 賽程13敗 賽程 18|賽程16勝 vs 賽程14敗 賽程 19|賽程13勝 vs 賽程14勝 賽程 20|賽程17勝 vs 賽程18勝 賽程 21|賽程20勝 vs 賽程19敗 賽程 22|賽程19勝 vs 賽程21勝 |
選手名次
第一名|賽程第22/23場勝
第二名|賽程第22場敗
第三名|賽程第21場敗
第四名|賽程第20場敗
第五名 (兩名)|賽程第17與18場敗
第七名 (兩名)|賽程第15與16場敗
第九名|循環賽勝出者
備取 (3名)|循環賽除第九名外,皆列入備取。
進行選拔 - 5/02 (六) 11:00-15:00 男子組選拔 (中間午休一小時)
競賽辦法
(一) 比賽項目:劍道競賽 - 男子個人賽
(二) 比賽制度及規則:依國際劍道聯盟比賽規則辦理
(三) 比賽人數:19
(四) 比賽服裝:著正式劍道服、戴名牌袋、使用合格比賽竹劍。
選拔賽程
男子選手共19人,賽程共37場,另加6場循環賽。比賽採雙淘汰制,比賽時間四分鐘,勝負三次,延長賽不計時勝負一次,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11:00-12:00 男子組賽程 1-15場
12:00-13:00 中午午休時間
13:00-15:00 男子組賽程 16-36場,如敗部選手獲勝,需再打第37場,後打循環賽6場。
(一) 比賽項目:劍道競賽 - 男子個人賽
(二) 比賽制度及規則:依國際劍道聯盟比賽規則辦理
(三) 比賽人數:19
(四) 比賽服裝:著正式劍道服、戴名牌袋、使用合格比賽竹劍。
選拔賽程
男子選手共19人,賽程共37場,另加6場循環賽。比賽採雙淘汰制,比賽時間四分鐘,勝負三次,延長賽不計時勝負一次,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11:00-12:00 男子組賽程 1-15場
12:00-13:00 中午午休時間
13:00-15:00 男子組賽程 16-36場,如敗部選手獲勝,需再打第37場,後打循環賽6場。
賽程 01|林震宸 vs 劉禮旭
賽程 02|游秉桀 vs 吳紹鳴 賽程 03|陳彥輔 vs 許家瑋 賽程 04|安良岡龍太郎 vs 李東峰 賽程 05|林政廷 vs 洪啟順 賽程 06|賽程1勝 vs 林澤翔 賽程 07|林昭成 vs 劉冠成 賽程 08|賽程2勝 vs 吳祖旭 賽程 09|廖顯耿 vs 廖正毓 賽程 10|賽程3勝 vs 廖家宏 賽程 11|張哲睿 vs 涂士弘 賽程 12|賽程4勝 vs 賽程5勝 賽程 13|賽程6勝 vs 賽程7勝 賽程 14|賽程8勝 vs 賽程9勝 賽程 15|賽程10勝 vs 賽程11勝 賽程 16|賽程1敗 vs 賽程17敗 賽程 17|賽程2敗 vs 賽程9敗 賽程 18|賽程3敗 vs 賽程11敗 |
賽程 19|賽程4敗 vs 賽程5敗
賽程 20|賽程16勝 vs 賽程6敗 賽程 21|賽程17勝 vs 賽程10敗 賽程 22|賽程18勝 vs 賽程8敗 賽程 23|賽程19勝 vs 賽程13敗 賽程 24|賽程20勝 vs 賽程12敗 賽程 25|賽程21勝 vs 賽程15敗 賽程 26|賽程22勝 vs 賽程14敗 賽程 27|賽程12勝 vs 賽程13勝 賽程 28|賽程14勝 vs 賽程15勝 賽程 29|賽程23勝 vs 賽程24勝 賽程 30|賽程25勝 vs 賽程26勝 賽程 31|賽程29勝 vs 賽程27敗 賽程 32|賽程30勝 vs 賽程28敗 賽程 33|賽程27勝 vs 賽程28勝 賽程 34|賽程31勝 vs 賽程32勝 賽程 35|賽程34勝 vs 賽程33敗 賽程 36|賽程33勝 vs 賽程35勝 |
選手名次
第一名|賽程第36/37場勝
第二名|賽程第36場敗
第三名|賽程第35場敗
第四名|賽程第34場敗
第五名 (兩名)|賽程第31與32場敗
第七名 (兩名)|賽程第29與30場敗
第九名|循環賽勝出者
備取 (3名)|循環賽除第九名外,皆列入備取。
進行選拔 - 5/02 (六) 15:00 選拔會議 / 16:00 公告選手
15:00 選拔會議
再選拔賽後,依照選手選拔成績進行選拔會議,並照著秩序冊內「109年全民運動會臺北市劍道代表隊選拔章程章」第15條 選手、教練遴選方式,依照成績選出選手、參賽競賽項目與代表隊教練。
(一) 選手名額:
男女選手各正選9名、備取3名(均含徵召)。男女選手以個人賽選出選手後,男女分別再組成團體得分賽5人、團體過關賽5人、個人賽2人出場比賽。
(二) 教練:
依據「109年全民運動會臺北市代表隊教練遴選原則」辦理。由入選選手之指導教練確認單統計,以選手所填帶隊教練較多之教練擔任並依序排位,若人數相同時,以入選選手成績優異人數比例高者為優先。
16:00 公告當選選手
選手名單待當日公佈後日,於官方網站公佈。
16:30 閉幕典禮
典禮開始、主席致辭。
再選拔賽後,依照選手選拔成績進行選拔會議,並照著秩序冊內「109年全民運動會臺北市劍道代表隊選拔章程章」第15條 選手、教練遴選方式,依照成績選出選手、參賽競賽項目與代表隊教練。
(一) 選手名額:
男女選手各正選9名、備取3名(均含徵召)。男女選手以個人賽選出選手後,男女分別再組成團體得分賽5人、團體過關賽5人、個人賽2人出場比賽。
(二) 教練:
依據「109年全民運動會臺北市代表隊教練遴選原則」辦理。由入選選手之指導教練確認單統計,以選手所填帶隊教練較多之教練擔任並依序排位,若人數相同時,以入選選手成績優異人數比例高者為優先。
16:00 公告當選選手
選手名單待當日公佈後日,於官方網站公佈。
16:30 閉幕典禮
典禮開始、主席致辭。
5月2日選拔已順利結束,感謝各位參與選手、裁判與教練、工作人員的配合。臺北市劍道代表隊選手,男、女各選九名正選,三名備選,名單如下:
正選與備選名單
名單 |
女子組 |
男子組 |
領隊 |
吳皓晨 |
廖錦輝 |
帶隊教練 |
蘇耿賢 |
何明華 |
管理 |
謝淑美 |
張代林 |
選手正選 1 |
吳昀庭 |
吳祖旭 |
選手正選 2 |
李雅玲 |
林昭成 |
選手正選 3 |
王新惠 |
安良岡龍太郎 |
選手正選 4 |
賴尹涓 |
陳彥輔 |
選手正選 5 (兩位) |
賴曉茵、蘇郁秀 |
林政廷、吳紹鳴 |
選手正選 7 (兩位) |
廖羿綺、簡瑩珊 |
林澤翔、廖家宏 |
選手正選 9 |
鄭伊廷 |
涂士弘 |
選手備選 1 |
林香芸 |
李東峯 |
選手備選 2 |
林瀅馨 |
廖正毓 |
選手備選 3 |
張菱彩 |
林震宸 |